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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日期:2019-09-26 14:52 来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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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哈尔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税务局、市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

      (一)解读重要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围绕2019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图表、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采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全方位解读,让公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要在用好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全面优化税务网站功能,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反映的问题,要实施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密切关注和及时研判涉税涉费舆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宣传解读,发现误读等不实言论时要主动解疑释惑,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要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格式和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严格保障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同时处理好依申请公开投诉,依法做好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四)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各级税务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文件起草部门要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要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办公室在对公文进行发文审核时,要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复核。

      (五)推进重要决策执行公开。起草与税(费)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听取有代表性的税(费)行政相对人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或另有规定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在重大税费事项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六)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全面梳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项目,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税务新媒体平台进行执法信息公示,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七)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对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各承办部门在主办(分办、独办)的建议提案复文制发后,要按照公开程序主动公开。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八)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要创新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在税务网站集中发布、多媒体推送。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九)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晒权督权,公开并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职责、程序、事项以及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在税务网站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以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时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精简税费资料、优化发票办理等内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理进度查询等便民服务。

      (十)推进涉企政策信息。要对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涉企政策目录清单。在本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对新制定的涉企政策要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并更新到涉企政策目录清单中,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按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重点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十二)规范税务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加强和完善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推进集约化建设,做好网站改版升级,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十三)推进新媒体建设。理顺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移动优先,充分运用图文、H5、音视频等展示形态,统筹网站、微信发布传播渠道,推进税务新媒体体系建设。完善融媒体编辑部建设,促进信息内容、平台终端和管理体系的互通共融。

      (十四)加快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适应税务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办税指南。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纳税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互动交流,建立线上线下涉税诉求协同解决机制,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效能。

      五、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学习,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部门要加强人员配备,提供工作保障,要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十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与《条例》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按要求做好年报上报和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十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编制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基层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要素、依据、时限、渠道等规范要求,指导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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