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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gflt.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78号,邮编:150010,联系电话:0451-845857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税务局和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对照法定公开要求,围绕税收领域重大政策、热点问题,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有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举措,大力推行便民办税措施、办好惠民实事,加强税收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税收重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效率,妥善答复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站点访问正常、信息更新及时、互动回应保障有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对外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与舆情评估,严把政治关、审核关、舆情关、隐私关。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哈尔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全市系统动态信息、通知公告,规划信息等,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重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哈尔滨税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有针对性地制作短视频、H5、长图等新媒体解读产品,及时推送税收政策解读信息,及时转发总局、省局最新政策,主动做好纳税缴费宣传工作。
(五)不断实施常态化监督整改
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积极参与监督,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建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丰富税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运用图解、图说、短视频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并通过多形式多层级培训等手段,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哈尔滨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