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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tgflt.cn)查阅。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8677613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哈尔滨市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领导,规范管理。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市供销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流程,严格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是主动公开,回应及时。重点领域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主动公开《哈尔滨市供销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度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密切关注政务公开网信息申请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
三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我社能够及时准确的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同时积极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推介作用,通过“哈尔滨供销”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380篇,其中原创信息54篇,转载信息326篇,及时发布上级部门要求转载的信息,在疫情期间,准确实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社将在认真总结已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升党员干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未受理、未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