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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tgflt.cn)查阅。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8677613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哈尔滨市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2〕—22号)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时效性,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提升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准确的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涉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方面内容。其中,发布和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动态65篇、财政预决算2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积极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推介作用,通过“哈尔滨供销”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375篇,其中原创信息108篇,转载信息267篇,及时发布上级部门要求转载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社密切关注政务公开网信息申请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2022年,累计接收依申请公开1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社详细了解对方信息需求,并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有效传递重要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的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及各类工作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社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市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任务目标,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和省市政务公开评估标准的有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我社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情况进行了自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提升了我社对外公开的各类文件和信息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存在“用词表述不准确、固定用语不规范”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
2023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语法、错别字等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另一方面,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对于政府信息的内容既要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又要丰富内容形式,增加图片、视频、解读等多元化形式,并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全、更高质量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未受理、未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