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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全面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tgflt.cn)以及“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地市专栏-哈尔滨-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ljmb.gov.cn)中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哈尔滨市气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哈尔滨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以及“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公开信息。
(一)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二是按照相关职责,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并对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决算等信息。
(二)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形成了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把关,各处室提供具体公开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一是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平台使用,由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维护,公示信息均需经办人、主管处室领导、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进行信息公示。二是根据我局新媒体开设主体单位性质为局直属事业单位,三个政务新媒体调整为业务新媒体。
(五)做好监督保障方面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先审批,后公示”,定期复核公示信息,及时整改完成相关信息更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动态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增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按照局公文管理年度培训计划增加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及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