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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汇总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tgflt.cn。如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邮编:150016,电话:0451-846198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一)主动公开情况
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坚持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为信息发布主渠道,积极探索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众获知政务公开信息的渠道。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47条,通过中心网站公布信息4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政务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承担行政职能。2022年,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全面落实《条例》,严格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政务舆情热点问题回应机制和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凡上网拟公开的信息,都需经拟稿部室提出预公开意见,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发,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通过狠抓制度落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进一步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了省统一支撑系统在市政务云平台的部署和全市一体化平台搭建,并与省级平台实现联通。全市政府网站形成了智能化、集约化发展格局,在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服务型政府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智能化服务和便捷度体验方面进行升级调整,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适老化与无障碍浏览优化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宣传和服务公众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2万余条,制作大型专题专栏6个,全程报道新闻发布会69场。中心运维的政民互动类栏目“百姓谈”全年共处理网民留言13998个,回复率达100%,真正做到了受理范围内的网帖件件有受理,事事有回音,有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4952条,采用1572条,信息报送量和采用量均排名全省第一。在2022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获全国副省级城市第5名、省会城市第5名,数据开放平台获“2022数字政府建设创新引领案例”称号。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市大数据中心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文件为保障依据,严格执行信息起草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听取社会评议意见,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公开的信息关注度不高,个别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学习,拓展公开内容。加强对《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确保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加强热点公开,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内容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