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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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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26号)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近期将在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新栏目数据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调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国办和省办的工作部署,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24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25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33号)。按照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明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个特别领域的信息公开是今年推进的信息公开重点。为突出重点,现决定在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两个信息公开专栏。 二、网站栏目设置情况 新增的“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两个栏目与原有的“重大项目”栏目并列设在“政务公开”板块中的“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栏中。 1.“重大项目”--原有栏目。主要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 2.“公共资源配置”--新增栏目。主要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下设5个子栏目,分别是土地信息、矿业权信息、国有产权交易、住房保障、工程建设。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新增栏目。主要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下设7个子栏目,分别是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经过新改版升级后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增加了对网站信息统一调用的功能,各单位只需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本单位网页下相应栏目信息,即可实现本单位目录页面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呈现相关信息的效果,无需再以其他方式报送任何信息。 2.以上三个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都属于2018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具体发布内容请参看哈政办发〔2018〕24号、哈政办发〔2018〕25号和哈政办发〔2018〕33号文件(查阅网址:http://www.tgflt.cn/col/col4965/index.html)。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更新情况已经纳入省政府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3.对未按要求履行本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 工作咨询联系人:石帼军电话:84664049 技术支持联系人:李艳虹电话:84639492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