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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政务公开方案

日期:2021-01-04 10:50 来源:市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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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特制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权力配置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水平,认真梳理中心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组织完善机构职能目录。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全面梳理中心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开。(登记处牵头,综合处、信息处配合)

(二)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三)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大工作动态、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情况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在“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市中心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本级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信息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用好“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官网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综合处、信息处负责)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实时发布“六保”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尤其不动产登记交易工作中涉及扶持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综合处、信息处负责)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在七次优化提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结合“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加强“办好一件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深化“办事不求人”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加快实现惠企利民各项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信息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按照谁发布谁解读原则,通过文字、图解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要做到准确、易懂,确保不动产登记交易涉及的减税降费等各项便民利企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适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提高政策解读精准性。(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力度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紧紧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以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统一规范。(综合处、信息处负责)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三)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进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信息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五、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建立领导机制,健全工作机制,把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队伍里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有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提升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具体实施技能,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落实具体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和有序推进。(综合处牵头,信息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二)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综合处、信息处负责)

  (三)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建立中心政务公开发布机制,对政务公开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加大政务公开发布情况通报力度,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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