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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相关政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清单。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的范围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所属各处(室)、各分中心和单位。
(二)公开的内容
1.机构及职责;
2.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传真号码等;
3.不动产登记交易办事指南;
4.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5.向社会承诺完成的事项、办理情况及办结时限;
6.日常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等;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该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举报。
投诉电话:0451-87153311
传真号码:0451-87153311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邮政编码: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