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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形成《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专栏查阅下载,网址:http://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联系电话:0451-871533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对照《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立足主责主业,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水平,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
(一)按照计划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围绕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信息计划,及时公开服务市场主体的不动产登记政策、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政策等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助力保障市场主体稳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公开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服务相关事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登记财产指标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不动产登记创新举措。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9条。同步在“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门户网站设立了“优化营商不动产登记专栏”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及党史学习教育专栏”,跟进公开各类信息。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审慎处理各类案件,及时答复申请人,同步通过电话耐心解答、说明答复情况,依法依规引导申请人正确获取信息。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依据《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信息,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或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梳理已公开事项,及时撤下已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提升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能力。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门户网站内容的同时,坚持以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的根本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抓手,着力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在已实现线上办理个人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企业办事需求,大力研发,在“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门户网站开通了企业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办理功能,实现了企业“不见面”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新模式,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五)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抓落实、各部门协同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做到了常抓常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了《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审查程序,重点完善保密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无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情况。同时,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还需提高。2023年,中心将针对不足,采取如下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以完善的制度促进及时主动公开、准确答复依申请公开,结合“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薄弱环节,灵活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