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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总结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gflt.cn)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统计局联系。(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466428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按照《条例》《通知》的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断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围绕工作重点,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年度和月度数据,及时更新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等热点数据,便于公众查询,引导正确社会预期,营造积极舆论氛围。二是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全年共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2条,答复结果全部达到申请人满意。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采取信息发布“三审负责制”即:处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局长终审,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要求,做好应发尽发。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平台栏目和内容建设,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局领导参加哈尔滨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详细解读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有关问题。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2021年决算、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时更新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冰城统计微博公众号,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引导社会预期,截至目前,累计更新925余条,让广大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五是认真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工作,并定期查询、梳理信息发布内容,对可能出现的错别字、表述不准确等方面进行及时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累计接待社会公众关于社会平均工资、人均GDP等的来电来访百余次。答复市政府网站、“百姓谈”48人次,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信息发布频率还需要加强。2023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信息采编报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抓好信息采编报工作,持续提升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员培训。围绕政务信息采集、编辑等各方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