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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第25条第2款第2项“将‘大国工匠’‘龙江工匠’‘哈尔滨大工匠’获得者中的技能人才纳入高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范围,享受相应的补贴和补助。评为‘哈尔滨大工匠’的,给予5万元奖励;评为‘哈尔滨市首席技师’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二、实施细则
详见《关于哈尔滨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职技处:0451-84871525。
附件:关于哈尔滨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
备 案 编 号:黑ICP备2022009237号
网站标识码:2301000033
黑公网安备:23010902000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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