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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第25条第2款第1项“将‘大国工匠’‘龙江工匠’‘哈尔滨大工匠’获得者中的技能人才纳入高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范围,享受相应的补贴和补助。评为‘哈尔滨大工匠’的,给予5万元奖励;评为‘哈尔滨市首席技师’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二、实施细则
同等级获奖人才参照使用《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高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助、退休补助、技能竞赛奖励、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联系方式
市总工会职工发展服务中心:0451-88323064。
附件:哈尔滨市高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助、退休补助、技能竞赛奖励、奖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