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获取经营场所?>?办理建筑许可证?>?一问一答

获取经营场所专栏关于哈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问答

日期:2024-10-29 14:52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一、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二、监管资金的范围包括哪些?

三、是否必须进行资金监管?

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否收取服务费?

五、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资金有利息吗?

1.答: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哈尔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由监管银行将监管资金划入卖方预留的结算账户的过程。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政府提供了房屋交易“支付宝”功能 ,让交易当事人不再纠结于是先过户还是先付款,有效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

2.答:交易当事人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一次性支付的全部房屋价款等交易款项。

3.答:交易当事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贷款购房的须对房屋价款的首付款进行资金监管;全款购房的须对房屋价款全额进行资金监管。

交易当事人自行交易的,贷款购房的须对房屋价款的首付款进行资金监管;全款购房的可根据当事人意愿选择是否进行资金监管。

房屋价款中的定金,可根据当事人意愿选择是否进行资金监管。

交易当事人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应当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书面意见,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

4.答: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对交易当事人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5.答:监管资金在账户停留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随监管资金一并划转。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小龙问答机器人 hi!我是智小龙
类似亚博的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