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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30号)要求,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对2023年10月10日前印发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哈尔滨市政府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二、制定过程
本《通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获得了相关起草单位确认,并在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
三、内容解读
本次清理范围为哈尔滨市政府2023年10月10日前制发并现行有效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30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被废止,原文件被新文件废止或者有效期届满的,按照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参见《通知》附件。
四、解读单位
本通知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联系电话:0451-8466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