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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函〔2021〕37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2/1/5/art_11518_1219362.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邮编:150076,电话:0451-873833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26号)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主要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及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为民服务、保障监督等事项,做好“五个强化”。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和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政府平台、主流媒体主动公开部门文件、财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800余条,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工作透明度。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持续推进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年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通过文字、图解等多种方式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坚持以市政府网站为载体,公开征集住建领域重大决策草案意见,持续做好领导在线访谈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做好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聚焦社会关切、民生需求,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全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1件,沟通率、办复率均符合市政府〔2020〕12号文件要求;及时处理百姓谈留言213件,回复率达100%。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加强住建领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积极发挥城建档案社会价值,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查档工作,全年共接待来馆查档613次,电话咨询528人次,共查阅档案2000多卷次。四是强化为民服务。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规范编制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全面、格式规范、数据准确,进一步提高年报质量;积极督促供水、供热、供气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五是强化保障监督。通过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答复审核归档工作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工作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2020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检验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成效,并于2021年8月12日,报送《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克服疫情影响,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伴随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仍需适应时代发展做出相应调整。一是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结构更加多元化。二是需推动政务公开办理流程更加优质化,三是需推动政务公开答复内容更加规范化。对此,市住建局多措并举、对症下药,重点围绕调结构增人员、调流程简步骤、调格式重规范,补齐短板、改进不足,以现有人员为基础,增加网络技术人员,做好网站后台数据更新维护,协助完成本年度国家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以现有流程为基础,进一步简化内部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提升办理质量;以现有答复模板为基础,结合以往成功答复经验,统一相似事项、一类问题的答复形式,加强答复内容的整体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附件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