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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局在全面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中进行查阅与下载,(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1/1/18/art_21578_987218.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八楼,邮编:150001,电话:0451-871539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新《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坚持把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始终做到常抓常议,有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必要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加大各种渠道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机构领导信息、部门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信息、重点领域工作等各栏目信息及时积极更新,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三)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保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增强行政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新《条例》第20条规定的15项主动公开信息中,第1、5、6、8、9条内容的公开情况详见下表。2020年,我局通过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板块中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栏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42条,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发布。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分批累计更新上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4210项,包括事项名称、依据、要件、时限、收费、环节等要素。
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外,我局在人民日报、新华网、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等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和文章73篇。其中,国家和省级媒体16篇,市级媒体57 篇。“一把手走流程”、“登记财产”指标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简报》上予以刊发。《哈尔滨:多措并举办好一件事 打造政务服务新品牌》在国家发改委主管的大型财经期刊《财经界》刊发。
我局还借助新媒体深挖宣传潜力。2月份,注册“哈营”微信公众号,实时展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动态和成效,充分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互动回应、便民服务等功能,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截至12月31日,“哈营”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639条,总阅读量达到138610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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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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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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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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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5018.2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一件属非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一件属非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已按时答复完毕,按时办结率100%。
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4件。其中承办4件、主办4件、分办7件、协办6件。在全部21件承办提案答复中,有3件为A类,18件为B类。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与相关代表和委员进行沟通和答复,并针对接收到的建议、提案形成正式答复并通过提案议案系统进行了回复。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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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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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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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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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2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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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0 |
2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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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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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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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落实市政
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2.网站平台栏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3.网站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强化我局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以便公众清晰获取信息。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规范办理流程和完善制度,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细化维护的目标任务,做到每周更新平台信息,每月完善和调整公开项目,每季度对平台进行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回应上级主管部门对平台调整及内容发布的要求,做到及时、标准。
(三)增强公开发布内容的影响力。加强原创内容的挖掘,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组织内容,注重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亲和性。结合我局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强发布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信息,扩大传播面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