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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9 16:05 来源: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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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本部门工作职能,坚持依法公开为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网站设置,拓宽公开内容和渠道,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效能。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工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新增完善局属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主动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严格遵循现行文件移交程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无泄密问题发生,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上传应公开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所有案件均按程序及时答复并保存答复记录进行归档。全面依法公开“六稳六保”、道路维修改造、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网上便民办事等,及时在公开发布新出法规、规章,及时梳理改废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和渠道,政务服务实效明显提升

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系为目标,借助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和政务公开效果,广泛推广微信、网络等新兴媒体方式,向社会连续报道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常识等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定期在报纸上通报拆违工作进度、街面乱象治理成效等城市管理情况;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双公示”目录、财务预决算等信息;不断拓展监督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公开监督举报热线,充分发挥12319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解读回应、舆情回应,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

(三)努力完善公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取得进展

积极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网站运行的日常监管、网络信息实时检查和统计考评,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微信、微博灵活便捷作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服务办事。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审核、修正,并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加强“两微”日常监管和维护,严格内容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妥当、平稳。积极开展政务平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5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没有新增,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8条,信用中国(黑龙江)官网公开信息509条,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信息24条,黑龙江省集中采购网公开信息4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733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965条,今日头条公开信息768条,搜狐网公开信息1284条,制作抖音短视频215条、快手短视频152个,年度内参加1次政府网站政务访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15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7212.1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通过在线和邮寄等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6件,全部按时限回复,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0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件,重复申请信息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件。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件,一是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该案件经市政府复议后认为,我局作出的《关于信息公开对香坊区省医院与喜家德水饺之间过道存在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回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维持该回复;二是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件经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市城管局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就该案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认为原告对市城管局的答复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范围,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裁定。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市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全面,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丰富。2021年,哈尔滨市城管局将着重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成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全局和站位意识;二是组织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责任分解,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落实意识;三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效率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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